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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西县2019年促进现代农业绿色发展若干政策

        为巩固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制定本政策。

        一、资金安排额度、支持对象和方式

        1、县政府设立“促进现代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含兑现市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配套资金),专款专用、总量控制。

        2、本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均属本政策支持范围。

        3、对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和不良信用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不得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绿色发展

        (一)茶叶

        4、茶园基地提升。对当年茶园施用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连片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

        5、新建和改(扩)建茶叶加工厂。对当年新建和改(扩)建茶叶加工厂(含租赁厂房建厂)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厂房、设备)投资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租赁厂房的不超过15万元);新取得茶叶SC认证的奖补3万元。

        (二)蚕桑

        6、桑园建设。对当年老化桑园实行桑树优良品种更新改造或新建高标准连片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

        7、工厂化养蚕。对当年新建现代化蚕室,开展工厂化规模养蚕试点示范符合标准的,按大棚蚕室投资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蔬菜

        8、茭白种苗繁育。对当年新建茭白种苗繁育基地3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0元。

        9、蔬菜设施栽培。对当年新建蔬菜钢架大棚(桑枝食用菌)基地10亩以上(棚内面积)的,按棚内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瓜蒌

        10、瓜蒌基地。对当年新建瓜蒌种植基地连片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

        (五)生态养殖

        11、岳西黑猪地方品种保护与选育。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岳西黑猪地方优良品种保护、新品系选育与产业化开发利用,按协议执行情况,补助经费30~50万元。

        12、岳西黑猪扩繁养殖。对选育的岳西黑猪优良品种、新品系进行扩繁,饲养二元母本10头以上的经营主体和大户,每头补助1000元。

        13、渔业健康养殖。对当年建成稻(茭)渔综合种养基地100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当年建成流水养鱼100平方米以上,单个鱼池面积10-3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支持农产品流通

        14、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对当年新增茶叶、蔬菜、水果、畜禽等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库、冷链物流配送设施的,按实际投资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5、农产品展示展销。县政府同意参加的,部、省组织的国家、上海、合肥三大农交会和市、县政府以及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博览会),县级参展费用据实列支。

        对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的参展主体,省内展会每次补助0.2万元,省外每次补助0.5万元,同一企业当年不超过2万元。经批准,参加境外国际茶博会的按展位费、展位装饰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6、公用品牌宣传。开展岳西农产品公用品牌推介、广告宣传的,给予全额补助。

        四、支持推广农业新技术、新业态

        17、农业科技创新。安排1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县特色农业研究所进行科研、实(试)验。

        18、农业物联网建设。对建成应用视频监控、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追溯、手机APP终端管理平台的农业物联网系统的,按物联网系统设备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新建水肥一体化设施的,按投资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9、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总投资额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按设施设备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20、支持龙头企业人才培训。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经批准参加省级以上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举办的MBA工商企业管理、现代农业与市场营销、休闲农业旅游等中高级培训班,按培训费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1、支持农村双新双创。对获得国家、省“创业之星”称号,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农村创业团队投资农业项目,引进县外博士、硕士服务企业,年工作6个月以上,对企业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2万元奖励。

        五、荣誉类奖励

        22、“三品”认证。对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基地100亩以上的,每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奖励;对有机食品续证的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

        23、“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对新认定为市、县级 “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乡镇)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24、休闲农业。对新获得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四星、三星级企业(园区)的,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对乡镇人民政府举办休闲农业节庆活动给予每场2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精品线路(主题景点)、最美茶园等称号的,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2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联合体。对新认定为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县级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26、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对新获得市级、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27、优秀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奖励。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化经营效益高、农户利益联结紧密、带动农户(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的经营主体进行表彰奖励,龙头企业(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2家)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六、支持农村改革创新

        28、规模经营。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流转耕地(已确权耕地)50亩以上且建成农业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

        29、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为农户提供机剪机采机除草、机耕机播机灌机插秧、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社会化服务,服务区域广、服务农户多、带动效果明显的规范化社会服务组织,给予2万元奖励。

        七、金融支持现代农业

        30、金融支持。当年新增贷款用于基地建设、技术改造和农村“三变”改革,且贷款额度100万元以上的(扶贫批发贷款除外),按贷款利息的50 %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1、劝耕贷支持。对在农业担保公司开展“劝耕贷”担保业务的,按担保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2、鼓励探索保险新模式。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和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共同参与探索“四方合作+保险”模式,以及龙头企业、合作社与期货、保险合作探索“农业主体+期货+保险”模式的,给予农业经营主体保费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奖励资金的申报、验收、审批、管理和监督

        33、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根据本政策规定,组织本年度奖补资金申报、审核、验收工作。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采取“适时申报、验收”和年底“统一申报、验收”相结合。坚持“逾期申报不受理,不备案不受理,不申报不验收,材料不全不验收”原则,实行“主体申报、乡镇初审、部门受理、验收公示、政府审批”程序,谁审核,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34、县农业农村局受理审核后,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和项目所在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批准安排兑现资金,县财政局按政策规定将资金拨付给相关主体。

        35、县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审核、验收、使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审计。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奖补资金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处分;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九、附则

        36、本政策与省、市及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按就高原则奖补。

        37、本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岳西县促进现代农业绿色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38、本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原岳政办〔2018〕5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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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郭素平    责任编辑:程暑炜
        文章关键词: 岳西县2019年促进现代农业绿色发展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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